高低溫沖擊試驗箱使用時需要注意事項
***低溫沖擊試驗箱上下溫運用時的注意事項:
1、上下溫沖擊實驗箱在運轉過程中除非有絕對必要,否則請不要翻開箱門,由于可能招致下列不良的結果:
***溫或低溫氣流沖出箱外………………非常風險。
箱門內側依然堅持***溫…………形成燙傷。
***溫空氣可能觸發火災報警。
2、上下溫沖擊實驗箱必需平安的確接地,以免產生靜電感應。
3、防止于三分鐘內關閉再開啟冷凍機組。
4、箱內放置發熱試品時,試品電源控制請運用外加電源,不要直接運用本機電源。
5、放入***溫試料作低溫實驗時應留意:開啟箱門的時間要盡可能的短。
6、電路斷路器、超溫維護器,提供本機測試品以及操作者的平安維護,故請定期檢查溫度沖擊實驗箱。
7、制止實驗爆炸性及可燃性和***腐蝕性物質。
8、照明燈除必要時翻開外,其他時間應關閉。
9、在做低溫前,應將工作室擦干,60℃時烘干1小時。
10、實驗時,在低溫箱溫度超越55℃以上的狀況下,不可開啟冷機。
11、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何截面上,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
12、溫度沖擊實驗箱的提籃導軌和齒條要定期加光滑油。
13、被測樣品要盡可能地固定在樣品架正中,不可隨意放之一側,招致溫度沖擊實驗箱的提籃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