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遼寧14家檢測機構被責令整改
2016遼寧14***檢測機構被責令整改,遼寧省質監局日前通報今年檢驗檢測機構針對此次能力驗證發現的問題,將對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機構,給予1個月的整改期。
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包括:一些檢驗檢測機構的操作人員不能嚴格按標準要求的條件和方法進行檢測,未能準確理解檢測依據的方法標準,在檢測過程和計算過程上出現問題,導致了結果的錯誤或偏差;有的檢測機構常年未開展上述項目的檢測工作,人員操作不熟練;標準物質及配制過程引入較大誤差等。
省質監局稱,針對此次能力驗證發現的問題,將對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機構,給予1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間,不允許出具相應項目檢測報告。整改結束后,經當地市質監(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恢復暫停項目檢測資質,否則將撤銷其相應項目檢測資質。
根據能力驗證不滿意機構名單,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能力驗證不滿意項目為“嬰幼兒配方奶粉中鋅和錳的測定”。黑山縣市場監督管理檢驗檢測中心,能力驗證不滿意項目為“食品中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的定性”。
撫順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能力驗證不滿意項目為“內墻涂料中游離甲醛的測定”。建昌縣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能力驗證不滿意項目為“熱塑性塑料管材、管件維卡軟化溫度的測定”。中***化學工程第九建設公司理化檢測中心等10***機構,能力驗證不滿意項目為“塑料氧指數的測定”。
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共522***,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機構505***、可疑3***、不滿意14***。能力驗證發現,有的檢測機構常年未開展上述項目的檢測,人員操作不熟練。
為保證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準確,遼寧省質監局將對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機構,給予1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間不允許出具相應項目檢測報告。對能力驗證結果可疑的機構,暫停相應檢測項目。